1、买受人徐光,于2010年购买位碧水尚城38号楼无单元110室,建筑面积21.21平方米,用途车库;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:“因买卖,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,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”经工商系统查询:转让方吉林省昌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(单位)企业状态已吊(注)销,现办理个人产权申请询异公告。
如无异议,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后给予办理产权登记。
2、买受人徐光,于2010年购买位碧水尚城38号楼无单元103室,建筑面积20.56平方米,用途车库;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:“因买卖,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,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”经工商系统查询:转让方吉林省昌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(单位)企业状态已吊(注)销,现办理个人产权申请询异公告。
如无异议,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后给予办理产权登记。
3、产权人王秀德,将座落在苇子沟镇小苇村一社,面积60.00平方米,产权证号为20050015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现声明作废,特此公告。
4、产权人翟学勇,将座落在苇子沟镇龙泉村十社,建筑面积60.00平方米,产权证号为200201237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现声明作废。特此公告。
5、产权人杨文红,将座落在九台市九郊乡马家村二社,建筑面积31.2平方米,产权证号为2005003799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现声明作废。如无异议,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日后予以补照。
6、产权人刘笑,将座落在九台市卡伦镇世家星苑1#楼26栋无单元301室,建筑面积85.57平方米,产权证号为九房权证字第201400872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现声明作废。特此公告。
长春市九台区房屋产权管理中心
2021年12月9日